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为鼓励金融机构提高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需要支持领域的贷款比例,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人民银行自2014年起开始实施定向降准。目前,农发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比国有商业银行低8.5个百分点。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村镇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比国有商业银行分别低5个、8个、8个、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投放较多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
着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保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资金按要求筹措落实。资金筹措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约6000亿元,资金筹措方面,专项建设基金500亿元,银行信贷资金约3500亿。人民银行支持国开行、农发行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债募集资金,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国开行、农发行要管好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发挥好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应有作用。
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在全国人大授权的贫困地区稳妥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人民银行牵头的重点改革任务,有利于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全国共有278个县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其中67个国家级贫困县纳入了试点范围,人民银行将会同银监会等部门指导试点地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农村存量资产。
(二)健全精准扶贫金融组织体系
发挥好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和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正在加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并不断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中型商业银行继续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中国农业银行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级事业部经营能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探索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依托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继续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的作用。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贫困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支持在贫困地区稳妥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金融系统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平衡好追求商业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资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