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体制革命领域,2016年完成《能源体制革命战略行动计划(2016-2030年)》和《能源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于2016年底前出台。
同时,持续推动电力体制改革,2018年底前指导多省(区、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推动交易机构规范组建,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动配售电业务放开。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完成“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规划,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国外核电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预计全年可完成有效能源投资1.1万亿
国家能源局透露,编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8月份形成送审稿,争取9月份对外发布。《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争取8月底发布。
“实际上‘十二五’期间也编制了电力规划,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对外发布,也由此产生了很多乱象。”国家能源局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希望“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对解决部分当前的乱象有所帮助。
国家能源局针对当前能源领域产能过剩、效率不高、短板瓶颈等问题,以提高能源供给质量、满足有效能源需求为目标,抓紧研究拟订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
在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领域,国家能源局已印发《关于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开工6个方面、24类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全年可完成总投资1.1万亿元。
《意见》尚未对外公开,不过记者从新疆自治区政府网站获悉,国家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重点围绕能源结构调整工程、能源补短板工程、能源惠民生工程等6个方面,开工建设水电、核电、油气管网及储存设施等24类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2万亿元。其中,上半年预计完成投资约3364亿元。
在简政放权方面,国家能源局将做好三类整改。首先,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向市场放权力度。已完成“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核准”下放至省级政府论证报审工作。已完成“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核准”合理设定审批层级研究论证工作。对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否取消进行研究论证,拟于2016年8月底提出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其次,做好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已完成取消“开办煤炭企业审批”事项的论证上报工作。全部火电项目和非跨境、跨省(区)电网项目均下放地方政府,仅保留500千伏及以上跨境、跨省(区、市)及特高压电网项目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