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国家和政府组织都在开展一项与商界的对话与合作——AEO制度。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倡导的,为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而引入的管理制度。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对各自认证的AEO企业予以互相认可。
从实践角度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监管互认和信息交换,进行海关数据联网,搭建海关跨境合作平台和电子通关系统,互认海关监管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可以有效提高通关效率。据悉,海关总署即将把智慧海关纳入海关“十三五”规划建设中,推动贸易便利化发展。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今年将重点深化通关便利化领域的合作,与更多的国家签署合作文件,扩大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沿线国家海关互联互通,提高通关效率,做到“一带一路”布局到哪里,“三互”就部署到哪里,海关的服务就跟着拓展到哪里,真正实现“关通天下”。
此外,加强政策沟通也是推进“一带一路”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保障。比如建立政府间便利化政策的长效沟通机制,使各国政府和相关管理机构可以就便利化的发展战略和关键领域进行交流与对接,共同制定促进便利化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推进便利化面临的问题,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