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在北京举行会议,这次会议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新的表述:
会议指出,必须持续防范并解决关键领域的风险。继续实施因地制宜的政策,强化地方政府、房地产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责任,确保交房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房地产市场的供求新变化和人民对高品质住房的新期待,应综合考虑对存量房产的处理和增量住房的政策调整,加快形成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推动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深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解决方案,确保高风险的省市既能有效控制债务又保持稳定发展。持续推进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改革,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这次会议的表述被视为楼市的新表述,主要因为以下两个明显的变化:
01 | 未提及“三大工程”
“三大工程”包括保障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的公共设施,这是去年中央提出的三项重要房地产任务。
去年年底,为了支持三大工程的建设,政府甚至重新启动了长期未用的PSL政策,初始额度为3500亿元。据报道,这一数额是PSL历史上单月投放的第三高额——前两次分别是2022年11月的3675亿和2014年12月的3831亿。
但仅仅一年后的这次会议上,却未再提及“三大工程”和保障性住房。
这是否释放了某些信号?
如果是这样,对商品房市场理论上是一个较大的利好。
利好的逻辑在于,分流至商品房市场的压力将减小。之前我在分析保障房时提到,一旦大量配售型保障房进入市场,将至少分流掉当前商品房市场中一半的需求,这对于需求已经萎缩的商品房市场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02 | 去库存的动作提上日程
与淡化“三大工程”的同时,一个关于楼市的新任务被提出:要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的新变化和人民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综合研究处理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
这表述释放的信号包括:
1. 市场供应已超过需求。
“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这一表述,在去年7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已经有过表态。
2. 需要建造更大型和更好的房子,或许将大规模放宽“709”限制。
“人民对优质新房的新期待”就是这个意思。
2006年5月,建设部、发改委、国土部等九部门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具体要求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
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所占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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