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个具有广阔空间的市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直接投资和开发具有多方面的优势。目前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还处于早期阶段,未来在更大规模上参与的潜力巨大。”近日,创绿研究院、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模式、问题和建议》(以下简称“报告”)并作出上述判断。
实际上,尽管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可以追溯到十余年前,但是目前仍面临国内资金回笼滞后造成海外项目开发的资金能力不足、项目竞争加剧、投资国主权担保减少、信用保险机构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不够等融资问题和困难。
对此,报告提出相关建议,既包括对相关政策制定者的建议,也包括对所涉金融机构的建议,还包括对投资主体和第三方的建议。如,建议政府和监管部门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能力建设,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服务,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建立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和发展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建设本地的绿色金融机制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发起专注于“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投资基金等。
前景十分广阔
报告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国家能源结构的绿色化和低碳化转型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改善“一带一路”国家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基于优异的自然禀赋条件、严重的能源电力短缺、成本的快速下降和政策规划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在“一带一路”国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并于近年来快速发展。
据了解,当前很多“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战略都纷纷转向发展低碳可再生能源。相当数量的“一带一路”国家具备优异的光照辐射和风力资源条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潜力巨大。东南亚和中东地区的光照强度,中亚、东欧和南美地区的风力密度,相较已形成投资规模的中国和全球平均水平更具优势。一些已运营的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年利用小时也大大高于中国项目的平均水平。同时,“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的优势还包括:有充足的项目建设土地资源,资源分布和负荷中心的地域匹配,由于煤炭油气资源不足导致传统化石能源价格较高等。
报告称,很多“一带一路”国家都制定了本国的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处于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严重依赖传统化石能源,改变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比重刻不容缓。根据彭博新能源统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不断增加,尤其是光伏领域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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