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指标包括:
(1)在交通运输领域中:到2030年,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将达到370万辆,占乘用车总量的1/22;氢燃料电池轻型商业运输车将达到50万辆,占轻型商业运输车总量的1/12;氢燃料电池卡车和公共汽车将达到4.5万辆;使用氢燃料电池火车可替代约570列柴油火车。
(2)在建筑物中:到2030年,氢气可替代7%的天然气,相当于提供30太瓦时氢电;到2040年,氢气可替代32%的天然气,相当于提供120太瓦时氢电;到2040年,部署250万台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产装置,可节省电网电量15太瓦时。届时,除供电外,氢能还能满足所有商用建筑以及1100万个家庭的供暖需求。
(3)在工业部门中,到2030年,1/3的氢气生产都可以实现超低碳,但仍需经过大规模可行性验证。
(4)在电力系统中,到2030年,将种类繁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转型为主要依靠氢能发电,并进行大规模氢能发电示范。
(三)政策建议
鉴于欧盟能源转型需求和发展氢能的益处,为确保欧洲氢能发展顺利推进,报告就欧洲地区氢能产业各利益相关方(政策制定者、产业界和投资者等)提出8项战略性建议:
(1)政策制定者和产业界应联合为所有行业和社会部门制定清晰、长期、明确和现实的整体性脱碳路径。既包括为终端应用设定目标(例如车辆排放目标或建筑脱碳目标),又包括能源生产和分配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此外,还应为相关行业提供可靠的长期指导,以为产品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投资指明方向。
(2)欧洲产业界应投资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以保持竞争力,并抓住新机遇。首先,应从长远角度看待氢能和脱碳问题,并建立纵向和横向合作联盟来克服重重障碍。其次,产业界应与政策制定者密切配合,发展欧盟强大的内部市场和价值链。第三,产业界应与亚洲(如中国、日本和韩国)快速发展的氢能和燃料电池市场参与者建立产业合作关系,以对冲市场风险。
(3)政策制定者和天然气企业应着手实施天然气网络脱碳工作。应对天然气网络中的可再生能源占比设定有约束力的目标,或使用其它手段对超低碳制氢提供支持,如差价合约、上网电价、投资支持等。
(4)在电力系统中,政策制定者应鼓励使用水电解制氢以平衡电网供需。例如,类似于在常规电力市场中使用上网电价措施,应该采用灵活的氢气生产等手段代替碳排放平衡机制。政策制定者和产业界应开发欧洲分布式电转气市场,显著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创建耦合终端用能部门稳定电价并应对季节性失衡,以让电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比例。此外,利益相关方应制定季节性和长期储能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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