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黑户电站的光伏电站会纳入2019年的竞价吗?
个人认为,“无指标已经并网的项目”,即通常所说的“黑户电站”,被允许参与2019年的补贴竞价的可能性不大,理由如下:
1)与文件整体的导向不符
在征求意见稿的“(一)严格预警管理。”中,再次明确了:严禁“先建先得”!
如果此类项目纳入竞价范围,其实是对“先建先得”的肯定,跟整个文件的导向是不同的。
2)明确已经并网户用可纳入补贴范围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已经并网的户用项目提出:
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可按本通知规定向所在地电网企业自愿申报,并以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联合审核、确认项目进入补贴名单的时点为补贴计算起点,并按该时点对应的度电补贴标准享受国家补贴政策。
户用是普通老百姓投资的。因为普通老百姓对行业政策不熟悉,这一做法,其实是对他们的一种照顾。
而对于法人投资的、无指标的分布式和地面电站却没有明确指出纳入的条件。户用明确被纳入,说明政策对无指标项目是有考虑的;但选择性忽略了法人投资的项目,也是政策制定者的考虑。
3)之前文件已经建议转为“平价项目”
在征求意见稿中,“(三)做好新老政策衔接”中,对以下几类项目都做了相关的安排:
列入国家以往补贴规模的已开工、未开工项目,特高压配套项目,领跑者项目,各类示范省、示范县等项目。
上述这些项目,都算作已经下达过指标的存量项目,而且这些项目的指标都是有效的,电价如何确定,会在价格司的电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而对“黑户电站”却没有明确。
在4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其实给了这类“黑户电站”一个出路,那就是: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包括无指标在建的项目,如果一旦拿不到补贴资格,只能自愿转成“平价上网”项目。在正式稿中,肯定会对这一问题予以明确说明。
3、1300小时、1100小时,会成为补贴小时数的上限吗?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
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各项目年补贴额为“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年利用小时数”,其中年利用小时数按《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规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未规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按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数计算。
有人认为,“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是补贴小时数的上限,超过这个小时数,未来就无法拿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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