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等三地弃光率超5%
风电、光伏消纳的具体情况为,上半年,有18个省(区、市)没有弃风限电,另有9个省弃风率在5%以下,弃风率超过5%的只有内蒙古、吉林、甘肃和新疆4省(区)。
值得注意的是,有22个省(区、市)没有弃光限电,另有6个省(区)弃光率在5%以下,弃光率超过5%的只有甘肃、新疆、陕西3省(区)。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显示,甘肃等五省(区)未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其中,甘肃I类和II类地区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分别为-382小时和-271小时,新疆I类和II类地区偏差分别-274小时和-270小时,陕西II类地区偏差-13小时。
包括甘肃、新疆在内,全国的普通光伏电站建设都将放缓。国家能源局在解读近期发布的光伏新政时指出,这几年普通光伏电站发展很快,部分地方出现弃光问题。根据当前发展实际,明确暂不安排各地普通电站建设规模,包括按以往文件明确可自行管理本区域建设规模的省份(西藏除外)。这既是缓解消纳问题,也是为先进技术、高质量光伏发电项目留下发展空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上述甘肃、新疆弃光率超过5%,且去年这两地弃光电量占据了我国弃光电量的64%,但从其近年来光伏发电消纳情况来看,弃光现象也在好转。
数据显示,2017年,新疆(不含生产建设兵团)弃光率22%,下降9.3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18.5亿千瓦时,弃光率20%,下降9.8个百分点。
在自身消纳有限的情况下,地方也在加快“走出去”进行消纳。数据显示,新疆新能源外送电量从2014年的28.27亿千瓦时上升到2017年年底的161亿千瓦时,增长了569.5%。2017年全年消纳新能源415.3亿千瓦时,同比增幅44.9%。
甘肃方面,今年上半年,甘肃外送电量13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6%,其中新能源外送71.6亿千瓦时,有效破解了弃风弃光困境。数据显示,甘肃电力已将外送电市场拓展至13个省区,累计外送消纳新能源312亿千瓦时。
为进一步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甘肃也设定了具体目标。甘肃省近期发布了《甘肃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在弃光方面的目标要求是,力争2018年全省弃光率降低至10%;2019年弃光率降低至8%;2020年,弃光率降低至5%左右,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水平;到2025年,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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