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首次提出“文化强”奋斗目标,文化产业发展上升到全省战略高位。近十年来,全省上下以项目带动为抓手,以园区建设为承载,以体制改革为动力,促进了文化产业大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占全省 GDP 比重逐年提高,保持了与全省经济的同步快速发展、同步争先进位,成为陕西跻身全国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支撑力量。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最新统计方法制度核算, 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为 646.11 亿元,总量居全国第 16 位、与 GDP 总量在全国位次一致,居西部第 2 位、高于 GDP 居西部位次( GDP 西部第 3 )。占 GDP 比重为 3.65% ,居全国第 12 位、西部第 2 位。总体达到了西部前列、全国中等偏上水平。但同时也要看到,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成为支柱产业(占 GDP 比重超过 5% )要求相比,与陕西丰厚的文化资源、科教资源以及突出的区位优势相比,陕西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九个方面的短板。
一、整体发展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主要是占 GDP 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低于 GDP 总量占全国比重。
(一)占 GDP 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3.65% ,较全国水平 3.76% 低 0.11 个百分点。 2014 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前 16 位的省份中,有 3 个省份占比突破 5% ,分别为北京市 8.45% 、上海市 5.93% 、广东省 5.24% 。陕西较占比最高的北京相差 4.8 个百分点。
(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低于 GDP 总量占全国比重。 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 2.7% ,较同期我省 GDP 占全国 GDP 的比重( 2.8% )低 0.1 个百分点。 2014 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前 16 位的省份中,有 8 个省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高于 GDP 占全国比重。其中广东和北京均高出 4.2 个百分点;江苏高出 3 个百分点;上海高出 2.1 个百分点;浙江高出 1.8 个百分点;湖南高出 0.8 个百分点。
二、市场主体偏少、规模偏小
主要是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偏少,尤其是纳入统计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企业数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