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要素
“文化+要素”是文化产业的“对内融合”,就是以文化、科技、信息、创意、资本、市场、人才、品牌等为代表的产业要素,通过集成创新而形成新的融合发展模式。
文化+平台
“文化+平台”就是跨平台融合,是文化产业的“空间重塑”。随着行业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文化产业发展不再限定有限的空间,而是开展多领域、跨平台的融合创新,“文化+互联网”就是典型代表。
三、大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与特点
文化是大文化产业的灵魂和核心
“大文化产业”的重要属性就是文化引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先进文化贯穿于产业的整个链条,文化是产品的灵魂和精髓。大文化产业通过创意设计使产品更加完善,并用科技手段将文化体现在外观设计、实用性、方便性、灵巧性等方面。大文化产业不仅仅是经济的输出和市场占领的重要手段,尤其更重要的是与世界各国价值观的输出和意识形态的较量,大文化产业将是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的重要基石。
双重属性是大文化产业的本质特点
文化具有物质层面与意识形态双重属性,大文化产业亦是如此。一是经济属性,即大文化产业“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质量提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二是意识属性,即大文化产业在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内生力,提升中国文化的软实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大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这两种属性是“大文化产业”固有的,二者缺一不可。就像美国的电影产业,在满足人们享受感官刺激的同时,也将美国的价值观和取向悄无声息地灌输给国人。
融合是大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大文化产业”是建立在互联网思维和共享经济模式下,以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与创造力,最大化地实现个人价值。“大文化产业”以合作共赢为目的,通过企业发展平台化,实现多产业的融合创新,使产业的新业态不断涌现。
总之,“大文化产业”的概念的提出,是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广义“文化”的定义。既然“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那么,所有的产业也都可以视为是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