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机制创新与政策配套、公共交通与社会应用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20年底,建设充电站70座,充电桩24500个,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
关于充电设施建设,根据《意见》,到2020年烟台要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为实现上述目标,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并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在用电价格上,将允许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意见》还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需要,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意见》要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社会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落实及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以公交车为切入点,带动出租、市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6—2020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50%、60%、70%、80%和90%。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用车在新增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
《意见》规定,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比例不低于50%。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更新时应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车改后机关单位向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通勤运营公司购买服务。鼓励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物流领域规模化应用纯电动物流配送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服务领域,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