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发展尚处于青春期,存在不足或挑战是正常的。不能出现问题就一定要卡死或管死,这是不理性的监管方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晓兰日前在“两会看互联网金融”研讨会上表示。
徐晓兰建议,首先,应鼓励和扶持互联网金融进入既有传统金融机构尚未覆盖的领域和薄弱环节。其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体系,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结合。三是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技术标准,推进行业主动管理和分级管理。四是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和协调机制,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
P2P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市场关注。为推动整个行业规范有序发展,P2P行业的监管也正在不断加码。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会上表示,对于P2P来说,应尽快调整自己的业务模式。现在P2P与其他各种行业的结合,有很多合作模式可以推广。“P2P与金融机构、实体产业合作才可能活下来。”
与会行业人士表示希望相关监管细则更加细化。懒投资CEO张磊表示,监管层近期发文鼓励机构探索产融结合和投贷联动,但是监管细则在细节上仍比较模糊,细节的模糊意味着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或会打击机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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