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融合所产生的竞争力,正在成为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文化再生产的特征和规律,有利于解决地区之间存在的文化与经济发展“两层皮”现象,进而推动提高文化艺术生产力和竞争力。
文化再生产的四个环节
经济学上把循环往复的生产过程称为物质再生产。文化传承和创新周而复始的延续过程也可看做一种再生产,即文化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各环节有所不同,文化再生产可分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四个环节。
创作。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形态,是人类在适应自然、改造社会以及丰富主观世界过程中进行智力创造的成果,是精神财富的总和。因此文化创作既包括科学研究上的学术创作,也包括文化创作。在文化门类中,除了语言艺术,还有展视艺术和视屏艺术,视觉艺术、造型艺术和综合艺术等。其中,美术绘画,摄影等视觉艺术和雕塑、建筑等造型艺术,创作和生产往往不能截然分开。
生产。文化作品是创作的成果,而要把各类作品转化为产品,必须经过生产环节。一方面,文化作品和学术作品一般要借助报纸、期刊、图书、网络等印刷品以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数字化、网络化平台转化为文化产品;另一方面,作品经过展览、展示、装裱等再加工,借助媒体等平台、广播、电视、电影等载体转化为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从本质上讲,文化生产是一种特殊生产形态,所创造的精神产品是用于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应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传播。文化产品只有经过市场交换或流通才能成为商品,文化产品再生产离不开市场交换。但不同于物质产品,书画艺术产品经过市场交换而成为特殊商品,其外壳是文化载体,具有物的形式,内核则是精神文化;其外在形式是市场交换,而在实质上是文化的传播。基于此,把传播而不是交换作为艺术再生产的一个环节,更能体现文化再生产的内涵及其特殊性。
消费。文化消费包括基本和非基本文化消费两个层次。基本文化消费即公共文化消费,是人们的基本文化权益,具有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等基本属性,政府是责任主体。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是多层次的,在基本文化消费以外还存在差异性、多样性的文化消费,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文化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文化再生产的四个环节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创作的成果是作品,作品经过生产环节转化为产品,对传播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最终进入文化消费。文化消费不仅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从而对社会实践产生影响;而且能够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灵感,同社会实践的源头活水一起成为创作的丰富资源,使创作者创作出更多原创性作品,从而使文化再生产周而复始、延绵不断。
文化再生产的主要矛盾
创作个性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是文化再生产的主要矛盾,它贯穿于文化与经济整合的整个过程。
创作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个体认知和感悟,因而创作的作品之间差异性十分明显,这恰恰为丰富文化产品的种类和样式奠定了基础。创作个性化体现在艺术门类上,就形成了艺术家们特有的艺术风格,引导艺术生产不断提高品位质量。
生产社会化是现代社会文化再生产的主要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纯个体创作,往往也需要借助社会文化生产和传播手段来实现其商品的价值。再加上传播手段现代化在促进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培育形成了巨大的文化需求,使过去那种手工业或作坊式的文化生产方式,同集中式、大规模的文化消费需求越来越不相适应。虽然有鉴于一些艺术形式的特殊性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个体生产方式仍有一定发展空间,但总体上说,文化生产的集中化,社会化是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必由之路。
创作个性化与生产社会化是对立统一的。从对立的方面看,有文化创作中一些呈极具个性化的东西,可能难以同社会生产兼容;文化产品生产社会化,有可能削弱创作的个性化。从统一的方面看,文化生产社会化建立在创作个性化的基础之上,个性化的创作成果只有通过集中化、规模化的文化生产,才能在更多范围进行传播和消费。因此,找到创作个性化与生产社会化的契合点,是推动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比如,积极发展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就能够推动舞台艺术书画创作的社会化生产,实现创作个性化与生产社会化的统一。
文化生产的社会化表明,文化与经济是相互作用的,国民经济体系是文化生产及再生产的重要支撑,而文化的繁荣发展也会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促进作用。文化载体的多元化和多样性,在丰富文化生产及再生产外延的同时,也赋予文化生产以“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把多业态的文化产生与制造出旅游业、建筑装饰业、信息业、包装业等相关产业紧密联结在一起,使文化再生产融入国民经济大循环。特别是通过创意设计把文化元素或符号融入国民经济各行业,必将提升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品牌价值。
影响文化再生产成因及其对策
文化再生产可区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从供给的角度看,影响文化扩大再生产的成因及其对策包括:
原创能力。作品是产品的基础。创作本质上属于个体行为,但其最终成果是属于全社会乃至全人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激励创作、保护原创应成为社会行为、国家行为、需要采取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建立文化艺术荣誉制度、健全版权保护制度等举措。“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重点实施“一个工程”构建“四大体系”。“一个工程”就是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四大体系”包括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对外文化交流体系。通过“一个工程”“四大体系”推动文化书画事业双轮驱动,让人民在物质和精神生活更加丰富。
公共投入。在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转变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国家应在土地供应,建设资金等方面予以保障,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化共享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
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应培育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骨干企业,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不断拓展文化产业和广度及其深度。随着文化产业的分工越来越细,“小而全”的文化小生产格局被打破,专业性强,比较优势明显的中小文化企业会越来越多。
市场体系。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壁垒,城乡分割,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尤其应把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成全国互联互通的文化传播“高速公路”。文化企业有形资产较少,但拥有创意、品牌等无形资产。完善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培育文化市场中介机构,推动文化产权交易,版权交易,对于建设和完善文化要素市场意义重大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特别是“民办非企业”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支持“专、精、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培养文化创意人才,提升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科学支撑。与“互联网”紧密结合。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等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整合。围绕“互联网”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信息、金融、制造、建筑等资源融合,形成新的增长点。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即可以丰富文化的表现力,提高文化的感染力,提升文化的传播力,又可以常给人民全新的消费体验增强文化消费力。应大力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催生文化的新业态,新载体,创造新的文化消费终端,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