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全部建立了行政审批局,通过“一颗印章”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下放自贸试验区实施的241项事项,除市级垂直管理部门承担的61项事项外,其余180项事项,全部授权给三个片区管委会统一行使。涵盖了自贸试验区内经济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事项,并单独向自贸试验区下放了5项市级事项,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建筑活动从业企业资质审核、外国人与台港澳人员入境就业许可等。权限与市级相同,不需要拿到市里审批。
此外,在全市“三证合一”基础上,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涉税事项纳入联合审批,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与企业设立合并受理,截至9月底,自贸试验区近1000家企业领到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公章、发票,81家外商投资企业同步完成备案。实现了企业设立“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登记制度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