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我常驻世界贸易组织特命全权大使俞建华向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罗伯特·阿泽维多递交接受书,标志着我国已完成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成为第16个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成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贸易便利化协定》将在2/3以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接受后生效。
《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WTO成立近20年来达成的首个多边贸易协定,是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以来取得的最重要突破,对世界和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根据国际机构测算,有效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将使发达国家贸易成本降低10%,发展中国家成本降低13%—15.5%。《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最高可使发展中国家出口每年增长9.9%(约5690亿美元),发达国家增长4.5%(4750亿美元),带动全球GDP增长9600亿美元,增加2100万个就业岗位。
对我国而言,《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将加速货物的放行和流动、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对提升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主要出口成员贸易便利化环境,减少我产品进出口障碍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在其公开博文中表示,中国成为世贸组织中第16个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成员,在世贸组织所有成员中排位靠前,这与中国的贸易大国身份相符。然而,现阶段中国还不是贸易强国,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对自身不仅意味着会有机遇可抓,也意味着需要应对更多新的挑战。
中国之所以欣然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在很大程度上与现阶段的内在诉求高度耦合,白明认为共表现为六点:其一,贸易便利化与我国打造贸易强国的诉求高度耦合。其二,贸易便利化与我国当前“稳外贸”任务高度耦合。其三,贸易便利化与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方向高度耦合。其四,贸易便利化与我国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方向高度耦合。其五,贸易便利化与在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高度耦合。其六,贸易便利化与在自由贸易园区进行制度创新高度耦合。
今年初,我国公布的“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中,就把“贸易畅通”作为“一带一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全国政协常委、中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表示,“一带一路”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快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战略决策,为中国企业提供国际竞争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从国家层面提供了战略机遇和战略支撑。
据了解,“一带一路”涉及总人口约44亿,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2014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货物贸易额达到了1.12万亿美元,占我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6%。过去10年我国与沿途国家的贸易总额增长了19%,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迁充满活力的亚太经济圈,西通欧洲发达经济体,辐射40多个国家近30亿人口。在我国境内就覆盖了6个省区市,市场规模和潜力独一无二,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长、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仅我国与中亚的年贸易额就超过400亿美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将我国与东盟国家以及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国家都联系起来。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区,贸易额超过4000亿美元。
我国通过及今后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定》,将为加快“一带一路”战略保驾护航。